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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周 一 案(第35期 总2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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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接受党的一切考验和审查”。

35年前,湖州青年吴水霖在他的入党申请书中写下了这句话,那是他参加工作的第九个年头,那一年他29岁。

35年后,重温这句话时,吴水霖却出现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这名64岁的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坐在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对他的审判。

7月11日,法槌敲下,“对被告人吴水霖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吴水霖已全部退出的受贿所得人民币431.9702万元、港币100万元、美元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吴水霖利用担任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湖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假释审批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以合作投资、挂名领薪、代付款项、借款等形式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4.2781万元。

“考验”显然是没能经受住,当年的那句话,只应验了后半句——接受党的纪律审查。

浙江省纪委监委在对吴水霖的通报中,连用三个“毫无”:毫无党性原则、毫无底线意识、毫无廉耻之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位出身世代农民家庭、受党培养多年的正厅级领导干部沦落到如此地步?

自认高明、心存侥幸:

“过去的一些做法都是作了规避的,组织上未必清楚”

大多数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存在侥幸心理,这一点在吴水霖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组织这么大,很难知道得那么清楚、那么全面,组织也会有顾不过来的时候,也会有百密一疏,有些情况也会有不了解、不知道的。所以,只要多加掩饰,组织是不可能掌握所有情况的。”这是吴水霖忏悔书中的一段,正是他侥幸心理的真实写照。

“心思缜密、考虑周全”是吴水霖的自我评价。他的侥幸除了建立在“组织百密一疏”的错误认识上之外,更多的是对自己能力和手段的“自信”。

据办案人员介绍,吴水霖的反调查意识很强,为了“不让组织完全了解自己”,他在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时,有意识地设法抹掉痕迹。长期以来,在与别人的经济往来中,全部使用现金,目的就是不让组织发现问题,从账目上看不出资金流向。为了掩盖个人行踪,在车改前,他实际有两个驾驶员,一个是机关事务管理局指派的,一般公务活动都由这名驾驶员负责;一个是他自己选的熟悉的驾驶员,上下班以及处理私事的时候就让这名驾驶员开车。为了减少知情点和知情面,吴水霖对人,特别是对身边的人,织起了一张“防护网”,他从不把办公室的钥匙交给他的历任秘书们,为的就是不让他们知道太多。哪怕买一间单身公寓,也以他人的名义“代购”,这样一来不用向组织进行房产申报,二来在里面处理私事也不容易引起外界关注。

平时对组织日防夜防、百般规避,一旦东窗事发,就全面对抗、大量串供。

2014年,浙江省委巡视组巡视湖州期间,收到举报,反映吴水霖向老板汤某某借款50万元长期不还的问题。巡视组向其了解情况时,他与儿子吴某统一口径,并指示吴某将本息共计100万元迅速归还该老板,“有惊无险”躲过此事。

2018年9月至10月,在浙江省委新一轮巡视中,吴水霖得知巡视组在了解浙江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有关问题后,担心自己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某某贿赂的问题败露,赶紧把在杭州创业的儿子叫到湖州,商量对策,统一口径。他“教”儿子如果组织上找谈话,要怎么回答,怎么应对,怎样尽可能地规避问题、隐瞒真相、保全自己。在纪检监察机关找其儿子谈话后,他主动向市委书记“说明情况”,却连用“3个从来没有”和“12个任何情况”,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

吴水霖之所以敢如此和组织对抗,原因就在于“心想自己过去的一些做法都是作了规避的,组织上未必清楚,而自己却是很有底气的”。正是这种自信过头的自负,导致他产生严重的侥幸心理,使他一次次失去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机会。及至成为“阶下囚”,他才认识到自己“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盲目自信,盲目自大”。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讲政治、不讲纪律,吴水霖自称“在对抗组织中酿成了人生悲剧”。

漠视纪律、放任而为:

“认为纪律是对着别人,不对着自己”

时至今日,吴水霖还清晰地记得26年前,他第一次违规违纪的情形……

时间回溯到1993年,那时的吴水霖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副处级干部,组织看好他,送他外出学习。学习期间,吴水霖结识了一名“商人朋友”,并由此迈出了违纪的第一步。“当时,心里也是惴惴的,感到很沉,很对不起组织。回到学校,一进校门顿觉磨盘压心,脸上发烫。”然而,纪律的篱笆一旦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很快,他那“惴惴之心”便过去了,认为在这里人生地疏,熟人看不见,组织上也不知道,不会有什么事。

“轿夫湿鞋,不复顾惜”。第一次尝到“甜头”后,吴水霖先前的自我节制便开始一点点瓦解。学习回去之后,他继续自我放任,不想回头。“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随着所犯错误越来越多,吴水霖内心深处对纪律、规矩的敬畏感渐渐消减。思想上无禁忌,行动上便不自重、不检点、不节制,致使有些错误,一犯再犯、互相交织,不能自拔。

到后来,讲纪律、守规矩这些话,吴水霖也就只在开会、学习时嘴上说说,总认为“纪律是对着别人,而不是对自己”。而且错误地以为一些违纪问题只是小问题,无碍大局,即便组织知道了,不外乎批评几句、谈个话、写个检讨、给个党纪处分,总之不会有大危害。

然而2010年,一件吴水霖眼中的“小问题”却给他带来了大危机。

社会人员凌某偶然得知了吴水霖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并扬言要到网上曝光。惊闻此事,吴水霖头皮一阵发麻,“心想这下完蛋了,要前功尽弃。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地位就要毁于一旦。”那时,他既不敢对外声张,更不敢向组织汇报,想来想去觉得只能找人“私了”。于是,他便让一名受过自己帮助的曾经的下属、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徐某某(已另案处理)出面解决。徐某某为替老上司摆平此事,前后共支付给凌某68万余元(凌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精疲力尽的徐某某给吴水霖打电话汇报“终于摆平了”的时候,吴水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丑闻总算被掩盖掉,但问题的性质却更严重了。那68万余元实质就是变相受贿,这一下,生活纪律问题演化成职务犯罪了。既有的错误得不到改正,吴水霖在犯错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私心膨胀、爱子不当:

“年过半百以后,想自己、想孩子多了,从自私自利发展到违纪取利、以权谋利”

在吴水霖案庭审现场,旁听席上坐着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公诉人的起诉书还没宣读完毕,该男子便快步走出法庭,来到走廊上掩面抽泣。该男子就是吴水霖的儿子吴某。

记者梳理吴水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现大部分都发生在他50岁之后,且其违纪违法的金额,超过一半直接与儿子有关:2004年向老板汤某某借钱50万元用于给吴某做生意,直到十年后省委巡视组过问此事才归还;2007年,接受老板楼某某以“投资”方式为吴某的公司提供资金200万元,2006年至2018年期间,吴某在楼某某的公司领“空饷”共计64万余元;2010年向老板丁某某“借款”100万元港币,用于吴某炒港股。

“我前半生因为工作,对儿子关心很少,基本没时间陪他。”基于这种补偿心理,当2001年儿子从国外读书回来在杭州创业受挫时,吴水霖决定尽一尽“做父亲的责任”,好好弥补过去几十年对儿子的亏欠。

但一向“考虑周全”的吴水霖又不敢轻举妄动,过于直接明显地收受好处,“怕影响自己升官提拔,甚至结束政治生涯。”

此时,他的“缜密”再次得到了体现。一是在目标对象选择上,为了保险起见,他将目光锁定在湖州有项目的杭州老板,并将这些受过他帮助或日后可能还需要他帮助的老板介绍给儿子,频频暗示他们要对儿子的生意多加“关心”。二是在受贿方式的选取上,他拒绝采取收受干股这类“太明显,容易暴露”的方式,而代之以“投资入股”等相对隐蔽的手段。三是为行贿人所办事项上,大多是企业经营、款项支付、职务晋升等风险“相对较小”的事。

尽管花样各异、手法不同,但实质就是为了一个字——钱。正如吴水霖自己所说,“年过半百以后,想自己、想孩子多了,从自私自利发展到违纪取利、以权谋利”。

然而,吴水霖只想着自己和儿子,却忘记了母亲临终前的教导。当公诉人提及吴水霖的母亲时,他在法庭上第一次落泪了。“我母亲是旧社会讨饭的农家女,从小教育我,凡事不忘共产党,听党话,跟党走,要做一个正直的老实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吴水霖痛哭道,“我被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不久,母亲就因病去世,临终前她嘱咐我要好好工作,为她、为家庭争光,不要丢她的脸。但现在我沦落到这样的地步,犯下这样的罪行,我不忠、不孝、不耻。有一天我也走了,再见到母亲,该如何面对她……”

母亲的教导和临终时满怀期许的眼神,成了吴水霖心头的一根刺。他说,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日子里,晚上经常做梦,总是梦见母亲,就在开庭前一天晚上,母亲还出现在梦里,只是,他已不敢直视母亲的眼睛了。

忏悔录

我是一个受党教育几十年的老党员、老干部,曾对党充满着无限的感情和依恋,却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刚刚退休没几天就被留置,成了一个耻于见人、愧于对党的罪人。回想过去,我也曾有过激情燃烧的岁月。但多年来好话听多了,人就飘飘然起来,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改造,自不珍惜、迷途不返、错误连连。今天,我内心交织着羞情、悔意、苦味,无以言表,只任泪水盈眶、滴落纸上,写下这无尽的忏悔……

自认高明,在抗拒组织中酿成人生悲剧。我是靠着党,靠着组织培养一步步成为正厅级干部的。本来应当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却在私心私欲的蒙蔽下,产生了错误思想,认为只要多加掩饰,组织是不可能掌握所有情况的。我在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时,就做一些反侦查措施,抹灭违纪违法的痕迹;在平时挖空心思,制造种种假象,企图逃避组织调查;发现组织在调查时,抱着全面对抗的态度,进行串供。现在想想,真是愧对组织的厚爱,内心无比悔恨。

道德沦丧,在违反纪律中演变成为犯罪。长期以来,自己错误地认为,生活问题是小节,生活作风是小事,无碍大局。即使外面有风声、有议论,也只是一时说说而已,不会有什么大的危害、造成多大的影响。至于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更是非常淡漠,平时开会学习时经常在口头说,但一涉及到自己实际,就忽视了、忘记了,就不当回事了。思想上无禁忌,行动上就不自重、不检点、不节制,甚至发展到了不收敛、不要脸,肆意妄为、道德沦丧,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贪欲膨胀,在追逐金钱中走向身败名裂。思想防线出现缺口,道德观念随之滑坡,本来深藏心底的贪婪也慢慢占了上风,特别是儿子从国外读书回来在杭州创业却不顺利,更是让自己攫取经济利益的念头强烈起来。在党纪国法的利剑高悬下,自己又不敢过于直接和明显地收受好处。所以把目光投向了在湖州有项目做生意的杭州老板,希望利用他们有求于我的机会,把好处给吴某。现在回忆起来,心痛不已,我居然被金钱奴役到了这个地步!我的灵魂是肮脏的,我的思想是贪婪的,我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长长的反思和深深的忏悔中,我痛切地感到自己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教训之一,思想不能蜕变。思想蜕变,必然导致行为堕落,这些年来,我的思想标准越来越低,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不断膨胀、放大,特别是生活作风从放松,到放开,甚至发展到放纵,使自己节节败退,全面崩溃。

教训之二,纪律不可松懈。纪律体现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我的悲剧人生是从违纪开始的,小不理,害全身,纪律一旦放松,就会“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失控、失常,失去理智,走向彻底失败。

教训之三,当官不能发财。口头上我也经常这样说,但在行动上,却自觉不自觉地和那些老板比,总觉得心里不平衡,特别看到儿子生意不顺的时候,心里更加不安分了,私欲作祟,变换手法,以图谋利“发财”。伸手必被捉,最后落到今天的可悲下场。

 

 

                                                   ——摘自吴水霖忏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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