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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历程、趋势特点和基本经验

      人类与腐败斗争是历史性难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决定了我们党必须与腐败斗争到底。认真回顾梳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历史经验,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历程

  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谱写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壮丽篇章,为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十年内乱造成的思想混乱、党风不正、纪律废弛的状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败的新途径。恢复重建党的各级纪委,集中精力拨乱反正,平反大量冤假错案,依法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制定和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出台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若干规定,开展以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等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全面开展整党工作,用3年多时间对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进行整顿。提出并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把保护、惩处、监督、教育有机结合,重新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研究制定一批党纪处分条规和纪检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改革开放顺利进行。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面对腐败现象发展蔓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相当严重的实际情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发布“两院一部”通告,严肃查处贪污受贿等经济方面违纪违法案件。实行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严肃查办陈希同、成克杰、远华特大走私等大案要案。集中开展“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部署开展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颁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党的十六大以后,面对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腐败现象呈现易发多发态势,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推进反腐败各项工作。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严肃查处陈良宇、薄熙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和完善巡视机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探索了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建各级监察委员会并同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制定修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颁布实施监察法等。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查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特点

  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战略定位越来越清晰,思路举措越来越精准,治理效能越来越彰显,纪检监察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第一个特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从抓党风到组织协调反腐败,再到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从恢复重建之初的“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到后来的“三项主要任务”,再到现在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与此相适应反腐败力量逐步整合,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反腐败机构,承担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政治职责,在党治国理政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提升。

  第二个特点,反腐败从靠整党整风运动来推动,到靠制度、靠法治来规范,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把制度反腐、依法反腐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加快建设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又稳步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150多部党内法规,修改宪法、颁布实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格局日益形成。

  第三个特点,反腐败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越来越注重政治生态、政治文化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治腐败。从惩治腐败、清除毒瘤开始,到纠正不正之风、铲除滋生土壤,再到净化政治生态、源头根治腐败,对腐败的认识和治理实践逐步深化,这就是“三不”一体推进:既重拳出击、铁腕治吏让人不敢腐,又完善制度、健全法治让人不能腐,还加强思想教育、涵养政治生态让人不想腐,推动反腐败斗争走向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

  第四个特点,纪检监察工作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又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越来越注重教育挽救、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根本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运用“四种形态”到注重“三个区分开来”,力求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五个特点,反腐败工作既抓大案要案,又抓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惩治这一手始终不放松,有“老虎”打“老虎”、有“苍蝇”拍“苍蝇”、有“狐狸”猎“狐狸”,既削减存量又遏制增量,查处领导干部数量、职级上不封顶,治理行业领域越来越宽,从国内到国外的天罗地网越织越密。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防范和纠正什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口号,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第六个特点,清醒正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客观情况,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永远在路上的认识。不同时期腐败行为不一样、不正之风表现不一样,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个问题又出现;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冒出来;已经治理的问题也可能“反弹回潮”。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党员干部普遍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歇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力,有贪肃贪、有腐反腐,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第七个特点,反腐败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管全党、治全党,要靠全党来管、来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贯通协同,形成从严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制度优势。

  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

  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积累形成了宝贵经验,必须长期坚持、自觉运用,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第一,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斗争,这要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过程。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反对腐败就得干多久。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在持续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同时,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推动和实现改革发展与反腐败斗争相伴相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大思路必须坚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服从服务大局、充满生机活力。

  第二,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领导权。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准确定位、大有作为。

  第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发展的、科学的理论体系。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增强了战略思维和精准落实能力。这是准确把握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根本前提。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反腐败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开展集中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实践证明,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评判,纪检监察工作就丧失根基、缺乏动力。

  第五,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发展变化,在实践中摸索,在总结中提升,推动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有针对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部署,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实效。只有尊重实际,尊重客观规律,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立得住、行得远。

  第六,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持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既抓住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又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把管党治党实践成果固化为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刚柔相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是包括纪检监察工作在内的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

  第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好发挥纪法合力威力。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本质上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严肃、认真、具体、持续地开展党的纪律监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坚持纪法协同,注重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使执纪执法有机衔接、精准实施。只有厘清纪法界限,贯通执纪执法,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才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第八,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保障作用。腐败在本质上是权力的异化、变质、滥用,治理腐败的关键就是强化监督、管住权力。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抓住监督这个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组织监督体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及时跟进到哪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战略性举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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