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 周 一 案
(第34 期总164 期)
青岛市纪委宣传部 2017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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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出击果断打“虎”
董文虎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了35 年,从厅办公室秘书一步步成长为厅航道局党总支书记、局长。他为了自己和家人能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策,以权谋私,大搞利益输送。面对厅党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组织的多次提醒,他讳疾忌医,坚称自己没有问题,放弃组织给的机会。根据初步核实结果,江苏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在报经同意后,迅速出击——
发出“叫屈”短信—— “请组织给我个解释。”
2015 年9 月的一天,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副组长的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士可杀不可辱,名利如粪土,尊严重如山,请组织给我个解释。”短信是董文虎的手机号所发。
董文虎“愤怒不平”是因为他本以为稳操胜券的好事因纪检组否决给“黄”了。此前,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航道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董文虎绕开厅党组,弄来一个指标。为了掩人耳目,他选择在局里组织推荐期间休假去外地旅游。虽然他不在,还是不出所料地成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材料报到厅党组,厅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征求驻厅纪检组的意见。纪检组根据已经掌握的有关情况,建议不向交通运输部推荐董文虎作为先进个人。
其实,在2015 年初,厅党组拟推荐58 岁的董文虎为副厅级干部,征求纪检组意见时,纪检组建议暂缓。
在董文虎看来,纪检组是成心和他过不去——不让提拔、不让当先进,他在“出离愤怒”的情况下,发出了那条短信。驻厅纪检组组长陈宏程在得知情况后,当天就把董文虎叫到办公室,严肃指出:纪检组不同意你当先进是有依据的,厅党组巡察反馈的问题,你嘴上说要坚决整改,实际上却无动于衷。党的建设缺失、决策违反程序这些问题,你作为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你有实实在在的整改行动吗?另外,我们还收到一些反映你的信访举报,希望你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董文虎辩解几句后悻悻离去。
陈宏程本以为这样的当头棒喝能让董文虎警醒过来,反思自身问题,主动向组织说清楚,争取宽大处理。然而,董文虎还是无动于衷。
面对菩萨心肠—— “我在交通运输厅工作30 多年,经得起你们查!”
2014 年底,驻厅纪检组陆续接到中央巡视组和省纪委转交的反映董文虎违纪问题的群众举报信,反映他擅自决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2015 年4 月,在厅党组安排巡察时,纪检组建议对厅航道局开展巡察。“我们当时是‘带信’巡察,奔着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去的。”参与巡察的纪检组工作人员说。
2015 年5 月4 日至6 月3 日,厅党组巡察组对厅航道局开展巡察,个别谈话118 人次,受理来信来电5 件次,调阅厅航道局2013 年以来有关会议记录及纪要26 份,实地走访了部分基层航道管理部门,并对信访举报和个别谈话中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
2015 年6 月16 日,巡察组负责人当面向厅航道局领导班子反馈意见,简单肯定成绩之后,用了80%以上的篇幅讲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
反馈意见里出现的词汇有:党群组织不健全,党总支和3 个党支部10 年没换届,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主要领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只挂帅不出征,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主要领导民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在一些重点项目实施上急躁冒进,缺乏科学严谨的态度。
反馈意见4 次提到船载OBU 项目(类似于高速路ETC 那样的不停船收费系统),比如,“投资5400 万元的OBU 项目,没有及时通过局务会集体研究,直到项目已经签订采购合同并进入实施阶段,才在局务会上提出讨论”“OBU 产品采购安装过分强调进度,忽视必需的程序,造成苏北运河试验性应用的项目有近20%处于不良运行状态”。
“听话要听音啊。巡察组反馈说得这么清楚明白。尤其是OBU 项目就是董文虎一手搞起来、强力推进的。”陈宏程说,我们就是想通过巡察反馈让他知道组织已经掌握了一些问题的证据,提醒他如果是工作上的问题赶紧整改,如果是个人问题,赶紧老老实实地向组织说清楚,争取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前几种方式处理。
然而,董文虎非但没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反而在一些场合说:“巡察就是瞎搞、影响工作开展”“放大小问题、否定航道局这些年的成绩”“我在交通运输厅工作30 多年,经得起他们查”……
果真是“小问题”?果真“经得起查”?
遭受霹雳手段—— “壮志未酬身先‘死’,图谋未遂失自由。”
2015 年11 月,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问题和董文虎讳疾忌医
的态度,纪检组在报经同意后,决定对反映他的问题线索进行初
步核实。
纪检组讨论研究后,把初核方向放在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OBU 项目上。之前的巡察已经发现董文虎在OBU 项目的上马和推进过程中违反集体决策原则和工作程序等问题。这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核查组把重点放在OBU 项目的操作方——南京诺依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依曼公司”)与董文虎及家人是否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上。
核查工作很快就有了进展,董文虎的儿子董志刚在诺依曼公司持有股份的问题浮出水面。
结合从部分关键证人那里获得的证据,纪检组集体研究后认为,可以对董文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这意味着纪检组将办理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采取审查措施的第一案。
纪检组及时向省纪委报告,经批准后,省级机关纪工委对董文虎实施审查措施。2016 年2 月23 日,董文虎被带至审查场所。
省纪委派出一名室副主任和一名处长指导审查工作,省级机关纪工委派来4 名业务骨干,纪检组的同志全体上阵。“省纪委的支持和指导,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我们一定要依规依纪把董文虎案办成铁案。”陈宏程说。
审查进展并不那么顺利。一方面,董文虎对抗心态严重,大谈他在厅航道局的业绩,或者避重就轻试探审查组掌握的情况,还套为他体检的医生的话来确定其家人是否也被调查;另一方面,单位少数干部开始说怪话、闲话——董文虎是厅里成长起来的干部,30 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董干工作还是有成绩的,可能就是得罪人了……
“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居然还有这些闲话、怪话?!”陈宏程建议厅党组书记尽快召开党组会。会上,陈宏程通报了有关情况,“目前已经查明董文虎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有些问题涉嫌违法,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闲话、怪话消失了。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审查组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适时出示关键证据,打破了董文虎的对抗心态和侥幸心理。他交代了在OBU 项目上通过其子收受他人以分红等名义给予的好处费100 余万元以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
2016 年5 月3 日早上,看到外面警灯闪烁,董文虎问审查人员:“我是不是要换个地方了?”当日,他被移送检察机关。经检察机关侦查认定:董文虎利用担任厅航道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诺依曼公司等单位在承揽项目、项目审批、拨付经费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共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5 万余元。董文虎在诺依曼公司承揽厅航道局船载OBU 技术研发项目以及设备采购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同意增加船载OBU 项目研发经费,并违规拨付费用,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 余万元。董文虎在悔过书中说:“我有着将江苏航道大省建成航道强省的梦想,并为之奋斗过,但壮志未酬身先‘死’。”审查人员分析,如果董文虎真有过这样的梦想的话,那么在临近退休时,他打的算盘是在全省航道里航行的船上都安装其子参股公司研发的OBU 设备,为他和家人带来滚滚经济利益,退休后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
纪检组果断出击,让做着美梦的董文虎图谋未遂失自由。